根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泰州市品牌建設促進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經前期征求意見、專家審定,現已完成團體標準《泰州知名品牌 標識使用管理規范》的起草及制定工作,現予以公示,公示期從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若有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反饋至泰州市品牌建設促進會秘書處。 聯系人:朱張俊 電話:0523-86882368 郵箱:tzppjs@163.com
附件
1.《團體標準意見反饋表》 2.《泰州知名品牌 標識使用管理規范》(公示稿)
團體標準意見反饋表.docx
20241114《泰州知名品牌 標識使用管理規范》(送審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