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基于生態安全的土壤鎘、銅、鋅、鉛、砷閾值(編制說明)
我國在2014年首次發布了《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4),并根據該導則在2018年發布了《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36600-2018),《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15618-2018),規定了國家級的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然而,目前我國現行的土壤環境標準主要基于食物鏈累積和人體健康風險進行推導,缺乏保護土壤生態受體和生態過程的閾值研究,并且沒有充分考慮我國的國情和區域土壤特征,導致土壤環境保護存在著“欠保護”和“過保護”的問題。因此,結合我國場地土壤環境特征及管理需求,開展基于生態風險的土壤環境閾值的研究與制定工作。項目承擔單位為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