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烏雞鮮調味料的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泰和烏雞、食用鹽、食用玉米淀粉為主要原料,以大豆、白砂糖、麥芽糊精、黑米、酵母抽提物為輔料,選擇性添加海鮮菇、香菇、杏鮑菇、松茸、蔥、大蒜、生姜、白胡椒、食品添加劑(呈味核苷酸二鈉)、味精(增鮮味精)、食品用香精。大豆經添加小麥粉、小麥、食用鹽、水發酵成醬;烏雞經宰殺、清洗、切塊、攪碎、木瓜蛋白酶酶解、滅酶、熱反應、濃縮、干燥。再經配料、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干燥、包裝等工藝制成的烏雞鮮調味料(非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