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落實《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9-2020年)》要求,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綱要》和《北京市“十三五”時期標準化和計量發展規劃》,按照綱要明確的戰略目標和戰略重點,以及規劃提出的主要任務,加強地方標準研究,提升地方標準質量,充分發揮標準化工作對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和基礎保障作用。
二、項目分類
(一)類項目。一類項目為制定項目。申報一類項目應以充分的研究成果為基礎,應已形成具有詳細技術內容的標準草案,草案達到能夠公開征求意見的成熟程度。已立項的二類項目轉為一類項目,優先立項。復審需要修訂的地方標準,應直接申報一類項目,優先立項。
(二)二類項目。二類項目為研究項目。
三、項目申報條件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屬于立法層面協調解決事項。
(二)與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聯系緊密,屬于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屬于全市范圍內普遍適用的技術要求,屬于相應領域的標準體系,并擬列入相關行業2020年重點工作。
(三)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或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計劃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地方標準。未被納入已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計劃。
(四)標準化對象、目標明確。
(五)申請一類項目能夠在立項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標準報批工作。
(六)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無2018年及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的地方標準立項項目。
(七)申報強制性地方標準項目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有明確的法律、行政法規依據,并已初步進行風險評估。申報推薦性地方標準項目有法律法規、規劃、政策依據。
四、 立項重點方向
(一)擬制定為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的項目。
(二)“三大攻堅戰”“三件大事”涉及項目。
(三)市政府折子工程部署的項目。
(四)《北京市推進節能低碳和循環經濟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2015-2022年)》(京政辦發〔2015〕47號)、《北京市城市管理與服務標準化建設行動計劃(2017-2020年)》(首標委發〔2017〕2號)等市政府、首標委文件重點任務涉及項目。
五、項目申報程序
(一)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制定地方標準的立項申請。公民或組織可以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交地方標準項目的書面建議。
(二)行業主管部門對提出的項目申請進行歸集,合并重復和相類似的項目。對本行業、本領域的重大需求按照系統性、協調性、科學性的要求,策劃提出重點項目。對征集項目和重點項目進行遴選,按優先順序進行排序。
(三)行業主管部門應將2019年度復審結論為修訂的地方標準納入2020年修訂項目立項申請范疇。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未對上述標準提出2020年地方標準修訂項目立項申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視情況對標準予以廢止。
(四)申報項目涉及其他行業的,行業主管部門與其他行業部門采取發函征求意見或召開協調會的方式進行協調,并形成一致意見,在項目申報書中寫明協調情況與協調結果。
(五)行業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報材料至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在地方標準管理信息系統(http://172.24.31.70)中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
六、 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1,項目應按優先順序排序)。
(二)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申報一類項目(含已立項的二類項目轉一類項目)和二類項目通用,填寫前請詳細閱讀申報書中所附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填寫指南。
(三)標準草案(申報一類項目提交)。
(四)標準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報告、調研報告、試驗驗證報告、統計分析報告(有研究基礎的項目提交)。
(五)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及知識產權持有人授權文件(見附件3),涉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問題的項目提交,未提交的視為申報單位確認申報項目不涉及知識產權問題。
七、申報截止日期
立項受理工作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30日,以各行業主管部門正式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并同時在地方標準管理信息系統(http://172.24.31.70)中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為準。逾期未提出立項的項目,原則上2020年不再進行增補,地方標準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申報功能將在2019年12月1日關閉。
請各單位結合2020年的工作重點,統籌考慮即將開展的標準化工作,及時申報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
八、聯系方式
市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陳冬鑫;電話:010-57520105;電子郵箱:bzh@scjgj.beijing.gov.cn;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綜合管理部:李文靜;電話:010-64289128-8012。
附件:1.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
2.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
3.關于北京市地方標準中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的聲明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