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開展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的通知》(衛辦監督函〔2013〕332號)要求,結合本市情況,我局制定了《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下載: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方案--印發
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方案
按照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開展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的通知》(衛辦監督函〔2013〕332號)要求,結合本市情況,制定本市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13年12月底,完成對北京市23個食品地方標準分析整理和評估工作,提出現行食品地方標準廢止或保留并修訂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清理意見。對保留的現行地方標準中食品安全指標與強制性國家標準不一致的,完成修訂工作。
二、清理內容
在清理工作中,堅持科學、實用、公開原則,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確保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發生矛盾。
重點清理食品地方標準中安全指標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一致的問題,與已經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基礎標準(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劑等)和產品標準進行對比研究,同時與現行有效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強制執行內容進行對照,科學做出清理結論。
比較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安全指標與要求、檢驗方法等。
通過比較研究得出以下結論:
(一)不屬于食品安全標準的范圍,轉相關部門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標準廢止:
1.已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
2.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標準的;
3.不屬于《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立項范圍的;
4.不屬于衛生部規定的重點立項范圍且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嚴重不一致的。
(三)保留地方標準。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也沒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標準的,監管工作需要,地方標準可繼續保留。提出修訂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建議,納入地方標準立項計劃。但食品安全指標與要求、檢驗方法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一致的,通過本次清理,以修訂單的形式完成修訂。
三、組織管理與職責分工
(一)北京市衛生局負責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組織制定《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相關部門配合做好清理工作,協調工作經費,協調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向相關部門和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組建專家組,發布廢止或修訂食品地方標準。
(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具體承擔食品地方標準清理日常工作,要成立清理工作組,負責起草清理方案、清理工作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匯總地方標準起草單位及社會各方面提出的清理意見并進行初步審查,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進行比較研究。
(三)成立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專家組,對食品地方標準清理的重大技術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審查食品地方標準清理結論及修訂內容。專家組名單見附件。
(四)起草單位負責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對本單位起草的食品地方標準進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結論,屬于修訂范圍的提出初步修訂意見。起草單位名單見附件。
四、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3年5月)
1.啟動清理工作。2013年5月,制定清理方案,成立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專家組,落實各單位清理任務。
(二) 清理階段(2013年6月至2013年10月)
1.征集清理意見。2013年6月底前,完成向有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征求清理意見,并在北京衛生信息網上公開征集清理意見。市疾控中心匯總并經初步審查后轉相關起草單位。
2.開展清理工作。2013年7月底前,各起草單位對現行食品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進行對比研究分析,結合征集的清理意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提出廢止或保留的初步清理意見。清理意見為保留又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存在不一致的內容的,還應提出初步的修訂內容。初步清理意見報市疾控中心匯總。
8月底前,市疾控中心匯總各起草單位的初步清理意見,并進行初審,召開由有關單位聽取意見會,研究論證,提出初審意見,提交專家組。
9月底前,組織專家組對23個食品地方標準清理意見及修訂內容進行審查,必要時提交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批委員會審查。審查意見反饋給起草單位。
10月底前,起草單位根據專家組審查意見,對修訂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并報市疾控中心。
(三)發布階段(2013年11月至2013年12月底)
市衛生局批準并發布廢止或修訂食品地方標準。撰寫清理工作報告報國家衛生計生委。
五、幾項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識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食品安全標準工作受到社會各方高度關注,國家衛生計生委正在組織清理國家食品標準,統一整合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斷公布。據初步評估,涉及食品安全的地方食品標準有23個,這些標準也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存在交叉、重復、矛盾的問題,亟待予以清理。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明確專人負責,確保按照本方案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清理工作。
(二)鼓勵社會各方參與清理工作。堅持食品地方標準工作的公開、透明,鼓勵社會各方參與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廣泛征求社會各方意見和建議,起草單位也應修訂過程中也應征求行業協會和企業的意見,認真研究處理。對公眾關注的問題進行解疑釋惑,普及食品地方標準知識,為標準清理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認真學習相關標準、要求。參加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的各單位及相關人員要收集齊全并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標準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文件的文本, 這是做好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的基礎。同時要研究學透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的規定和本方案的要求。
(四)密切配合,做好清理工作。市疾控中心、各承擔食品地方標準清理的單位要密切配合,遇到問題及時通報,重大問題提交市衛生局研究解決。專家組要發揮技術把關的作用,對重大技術問題,及時提供咨詢建議。
市疾控中心聯系人:孫鑫貴64407175,李春雨64407170。
市衛生局聯系人:彭天雅83560891,13522727915。
電子郵箱:spaqbzc@bjhb.gov.cn
附件1.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專家組成員名單
附件2.北京市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表
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專家組成員名單
序號 |
姓 名 |
單 位 |
職 務 |
1 |
張 正 |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組長 |
2 |
趙 耀 |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副組長 |
3 |
谷京宇 |
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
成員 |
4 |
樊永祥 |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
成員 |
5 |
張儉波 |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
成員 |
6 |
王 君 |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
成員 |
7 |
權京華 |
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 |
成員 |
8 |
謝翔燕 |
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 |
成員 |
9 |
路 勇 |
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中心 |
成員 |
10 |
歐陽喜輝 |
北京市農業環境監測站 |
成員 |
11 |
徐亞東 |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 |
成員 |
12 |
李 紅 |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 |
成員 |
13 |
胡克強 |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 |
成員 |
14 |
孫鑫貴 |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成員 |
15 |
吳國華 |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成員 |
16 |
陳 倩 |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成員 |
北京市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表
序號 | 標準號 | 標準名稱 | 標準性質 | 清理單位 | 標準清理負責人 |
1 | DB11/ 623-2009 | 薯類食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2 | DB11/ 622-2009 | 果仁、堅果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3 | DB11/ 621-2009 | 固態含茶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4 | DB11/ 620-2009 | 蔬菜干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5 | DB11/ 619-2009 | 水果干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6 | DB11/ 618-2009 | 蜂產品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7 | DB11/ 617-2009 | 熟制水產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8 | DB11/ 616-2009 | 熱凝固蛋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9 | DB11/ 615-2009 | 速凍肉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10 | DB11/ 614-2009 | 谷物粉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11 | DB11/ 613-2009 | 方便面米食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12 | DB11/ 612-2009 | 食用大豆組織蛋白制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13 | DB11/ 520-2008 | 生食肉類產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張惠媛13621094882 |
14 | DB11/ 519-2008 | 生食水產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張惠媛13621094882 |
15 | DB11/ 518-2008 | 食用調味油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中國調味品協會 | 白燕51921726-800 |
16 | DB11/ 517-2008 | 液態調味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中國調味品協會 | 白燕51921726-800 |
17 | DB11/ 516-2008 | 半固態(醬)調味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中國調味品協會 | 白燕51921726-800 |
18 | DB11/ 515-2008 | 固態調味品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中國調味品協會 | 白燕51921726-800 |
19 | DB11/ 505-2007 | 代用茶衛生要求 | 強制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20 | DB11/T 506-2007 | 蔬菜初加工生產技術規程 | 推薦性 | 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站 | 張麗紅13071167707 84635724、84648030 |
21 | DB11/T 379-2006 | 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鈉、6-芐基腺嘌呤、2,4-滴、赤霉素、福美雙的測定 | 推薦性 | 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曹紅1391025531 |
22 | DB11/T 378-2006 | 工廠化豆芽生產技術規程 | 推薦性 | 北京東升方圓農業種植開發有限公司 | 劉海濤80523012 |
23 | DB11/ 116-1999 | 送餐企業衛生規范 | 強制性 | 市疾控中心 | 孫鑫貴13611156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