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3號)有關規定,經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專家論證會論證,結合國家意見,我委擬將廢止《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龍江小燒酒》(DBS23/ 010-2019)。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5年7月30日前將意見建議反饋至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辦公室。逾期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聯系電話:0451-87258468,5515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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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