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局),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分技術委員會,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行動方案》、《國家全谷物行動計劃(2024—2035年)》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糧食標準體系,現就征集2025年糧食標準制修訂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
加強糧油適度加工相關標準制修訂,促進節糧減損;進一步健全全谷物標準體系,推動全谷物產業發展;加強綠色儲糧技術標準制修訂,推進綠色優儲、常儲常新;加強糧食加工、儲藏領域機械裝備標準制修訂,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開展國家標準外文版編譯,促進糧食貿易和技術交流合作。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圍繞申報重點,科學合理確定標準項目名稱、范圍、完成時間等,做好與現行或在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銜接,不得重復、交叉。第一起草人應熟悉國內外糧食行業相關領域情況和標準情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存在超期未完成糧食標準項目的第一起草人,不得再申報新的標準項目。
(二)申報單位應對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評估,確保項目內容科學合理、技術基礎扎實,申報項目應形成比較成熟的標準草案。
(三)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報送申報材料(含電子版和紙質版),包括項目建議書、標準草案、項目申報書等(見附件1-3)。標準草案應符合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
(四)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僅需填報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建議書(見附件4)。
三、申報程序和時限
(一)申報單位應按照項目領域,于2025年7月4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相應的分技術委員會(見附件5),發送與紙質版內容一致的電子版(含Word版、紙質版掃描件),并抄送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中心。郵件標題為“2025年標準項目申報-標準項目名稱”,申報材料標題為“項目建議書/草案/項目申報書/外文版項目建議書-標準項目名稱”。對于申報材料不規范不完整的,或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各分技術委員會匯總各自領域項目,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重點審查申報單位和第一起草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規范,是否與現行國家、行業標準和在研標準項目交叉和重復,提出初審意見,于2025年7月11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申報項目匯總表(見附件6)和申報材料報送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中心。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