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各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家標準化發(fā)展綱要》,落實市場監(jiān)管總局和省市場監(jiān)管局關于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充分發(fā)揮地方標準在高質量發(fā)展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助推全國統(tǒng)一大市場建設,根據相關規(guī)定,擬公開征集2025年度南京市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要求,2025年市地方標準立項總數較上年減少40%以上,申報范圍包括:
(一)滿足我市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的標準;
(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標準;
(三)列入國家服務業(yè)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省市標準制修訂及相關工作任務清單的標準。
申報項目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同一標準化對象已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省地方標準的,不得制定市級地方標準;
(二)不得利用地方標準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三)不得制定超出“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范圍的地方標準;
(四)不得制定工業(yè)產品、農產品的產品標準,以及其檢測方法標準;
(五)不得制定投資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審批、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定、評比達標表彰、涉及經營主體評估評價等地方標準;
(六)不得制定僅用于約束地方行業(yè)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部工作要求、管理規(guī)范的地方標準;
(七)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地方標準制定負面清單”列明的其他禁止事項。
二、申報主體
我市政府部門、在寧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可以申報。鼓勵相關單位聯合申報,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牽頭申報單位應負責確保各聯合申報主體及起草人員自愿申報,申報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三、申報要求
(一)依法依規(guī),內容合理。申報項目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政策和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可行,能夠在全市復制、推廣。
(二)聚焦重點,服務需求。申報項目應聚焦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生態(tài)效益提高和治理水平提升,具備研究和實踐基礎,技術要求合理,構思成熟,有解決實際問題、推動高質量發(fā)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總體目標。
(三)避免重復,鼓勵修訂。申報項目不得與已發(fā)布或已立項的國家標準、江蘇省地方標準、南京市地方標準相重復。鼓勵對標齡超過5年或已不適應現實需要的市地方標準提出修訂計劃。
(四)保障有力,強化實施。申報項目須由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并歸口。提出單位和起草單位能夠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技術、人員和資金保障,具備規(guī)范編寫地方標準、一年內完成項目任務的能力,并在標準發(fā)布之后制定措施,推動標準實施與評估。前期未能按時完成地方標準項目任務的單位,原則上不支持再次申報。
四、申報流程
(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門戶網站公開申報通知,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業(yè)、本地區(qū)、本領域的項目。江北新區(qū)、各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做好宣傳發(fā)動,指導有申報意向的單位做好申報工作。
(二)申報單位向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包括《南京市地方標準制定(修訂)計劃項目申報表》(見附件)和標準草案。標準草案須基本符合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guī)則》。
(三)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業(yè)、本領域發(fā)展需要對申報項目進行歸集、遴選,對建議立項的項目,在《南京市地方標準制定(修訂)計劃項目申報表》“提出單位(市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欄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
(四)申報材料含申報表和標準草案各1份,可由申報單位自行報送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也可以由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匯總本行業(yè)、本領域報送的材料后統(tǒng)一報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申報材料的紙質蓋章版和電子版均需報送。
(五)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10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標準化管理處 孫敏俊、趙敏,
電話:83630635、83630617
郵箱:njsbzhc@163.com
地址:南京市建鄴區(qū)江東中路259號新城大廈E座10樓1019室
附件:南京市地方標準制定(修訂)計劃項目申報表
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