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標準的修訂情況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和調制乳粉》是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GB 19644-2010)的修訂。在原標準的基礎上,根據當前乳品行業生產經營情況,標準納入了牦牛、駱駝、驢、馬等特色乳畜的乳粉及其基本要求;明確調制乳粉是以單一品種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脫脂及部分脫脂)加工制品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不包括其他品種的全乳、脫脂及部分脫脂乳)、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中的一種或多種,經加工制成的粉狀產品,其中來自主要原料的乳固體含量不低于70%;對于添加了活性菌種的產品提出了最低活菌數要求;增加了產品規范標識的基本要求;同步更新了標準中的檢測方法以及引用的相關標準等。
(二)關于標準的主要內容
修訂后的標準適用于乳粉(全脂、脫脂、部分脫脂)乳粉和調制乳粉兩大類產品。標準范圍覆蓋了牛乳、羊乳、牦牛乳、駱駝乳、驢乳、馬乳等多類乳畜來源的乳粉和調制乳粉產品,規定了不同種類乳粉和調制乳粉的原料、感官及蛋白質、脂肪、復原乳酸度等理化指標要求和微生物限量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要求及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的使用要求引用了通用標準,明確了標簽標識要求。本次修訂有助于進一步規范我國乳粉產品市場尤其是小眾乳粉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