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場監管局,省計量院,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助推湖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專家評審和向社會公示,省局同意將磁屏蔽室校準規范等45個項目列入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計量規范制修訂計劃(見附件1),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規開展編制
各主要起草單位要按照《計量法》等法律法規和市場監管總局有關文件要求組織管理類計量規范編制。
各主要起草單位應按照《計量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開展技術類計量規范編制。
二、按照時間節點有序推進
(一)公開計量規范編制方案。請各主要起草單位于2022年10月31前,向省局報送計量規范編制方案(大綱)(見附件2),編制方案應明確規范編制各階段主要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計量規范編制方案(大綱)經省局審定后,統一向社會公開(特殊事項除外)。
(二)編制計量規范。請各主要起草單位于 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相關計量規范起草、征求意見工作,征求意見對象數量不少于5個。
編制計量技術類規范的,應通過公共網站向社會公示技術規范驗證數據(特殊事項除外),并收集社會公眾意見建議,公示時間不少于1個月。公示結束后,應將相關技術規范(送審稿)及編制說明、試驗報告、不確定度評定報告送本行業專家預評價,并由專家出具技術規范科學性、可行性的評價意見。
(三)計量規范報批。請各主要起草單位于2023年10月15日前向省局報送省地方計量規范報批表(見附件3)、報批稿以及編制說明。編制計量技術類規范的,還應同時報送試驗報告、不確定度評定報告、向社會公示技術規范驗證數據情況、專家預評價情況。
三、做好專家審查工作
省局統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以函審或會審方式對各主要起草單位提交的計量規范報批材料進行審查,經專家審查通過,通過省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擬發布計量規范(征求意見稿)。
四、其他事項
無法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規范編制的,主要起草單位應提前1個月向省市場監管局書面說明理由,經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可以適當延期。
省局將根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導各單位規范、科學開展規范編制。
附件:1.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計量規范制修訂計劃
2.湖北省計量技術規范編制方案(大綱)模板
3.湖北省計量規范報批表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
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度地方計量規范制修訂計劃的通知.doc
相關標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