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和《廣東省標準化條例》,為做好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現征集2021年市級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的規定,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需要在全市范圍內統一的特殊技術要求。原則上不受理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標準以及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等標準的立項申請。
(二)目前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計劃制定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地方標準。
(三)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立項申請,確保項目的必要性、先進性和實效性。
(四)項目下達后,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項目名稱、主導起草單位和進度安排等。因客觀情況變化確需變更的,需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批準同意后再行調整。
二、立項重點
(一)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相關標準。圍繞我市“營商環境整治提升年”活動,以營商環境、市場主體保護、社會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共交通服務為重點的相關標準。
(二)農業農村領域相關標準。結合高質量推動鄉村振興建設,以農業全產業鏈和綠色發展、生態農業、農村人居環境、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等為重點的相關標準。
(三)現代服務業領域標準。以養老服務、殘疾人服務、電子商務、綠色金融、現代物流、體育旅游、“粵菜師傅”、“南粵家政”等為重點的相關標準。
(四)生態環保和應急管理領域相關標準。以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文明建設、應急管理、生產安全等為重點的相關標準。
三、申報方式
根據2020年發布的《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有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市級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我局將收到的立項建議通報有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
有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收到的立項建議和本行政區域的特殊需要,向我局提出市級地方標準立項申請。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應當在5月10日前將立項建議報送有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于5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立項申請。
五、申請材料
(一)《湛江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任務書》(附件1);
(二)《湛江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建議表》(附件2);
(三)標準草案(詳細列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修訂標準的,需說明擬修訂的內容);
(四)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
(五)《湛江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申請表》(附件3)。
報送我局的書面申請材料請郵寄至以下地址:湛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樂怡路16號(郵編:524022)。同時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zjbzh163@163.com。
附件1 湛江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任務書.doc
附件2 湛江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建議表.doc
附件3 湛江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申請表.doc
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