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消毒效果實驗室評價方法》標準解讀
一、標準制訂的背景
新冠肺炎是一種新發傳染病,其傳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病人和無癥狀感染者;傳播途徑為呼吸道傳播和接觸傳播,有報道從確診患者的糞便和廢水中也檢測出新型冠狀病毒,提示存在糞口傳播的可能性。由于其傳播途徑的多樣性,導致其傳染性之強,傳播速度之快,同時國內外出現多起嚴重的醫院感染、社區聚集性病例事件導致新冠肺炎的流行。新冠肺炎病例和死亡數量的巨增,嚴重影響全球人們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直接或間接影響了世界經濟發展,對社會、政府和家庭造成很大的壓力和影響,已引起政府和學者們的高度重視,因此,公共衛生領域探索有效的防控措施顯得更為重要。
由于新冠病毒在環境中的廣泛存在與較強的自然抵抗力,消毒作為切斷傳播途徑的重要手段成為當前首選的防控措施之一,然而我們對新冠病毒理化特性和有效消毒措施的認識主要來自對其同種屬的SARS-CoV 和 MERS-CoV 的研究。在目前沒有特效藥物和疫苗未能廣泛使用的情況下,消毒作為切斷傳播途徑的有效手段,精準消毒科學消毒顯得更為重要。目前新冠肺炎病毒在消毒劑滅活效果方面缺乏足夠的研究數據。同時WHO 指南、中國診療方案和防控方案及專家建議中相關消毒措施(種類、濃度、作用時間)也不盡一致,均無直接資料證實。積極探索有效的消毒措施和掌握新冠病毒的抵抗力是公共衛生領域尤其是微生物學和消毒學專家們高度關注研究的重點,建立基于新型冠狀病毒的消毒滅活試驗評價方法顯得尤為重要。
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果,經濟社會秩序加快恢復,而境外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我國面臨的境外疫情輸入性風險持續增大。為指導科學消毒精準消毒,有效降低新冠肺炎暴發風險,從而推進經濟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穩步恢復,特制定本標準。
二、制定與起草原則
本標準旨在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辦法》,為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消毒效果評價的實驗室提供技術指導。按照客觀、規范、全面、科學、具體的原則修訂起草。
標準編制遵循“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統一性、規范性”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制訂本標準。注重標準中各條款的可操作性,廣泛征求衛生健康部門、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等單位有關專家的意見。本標準提出了新型冠狀病毒消毒效果的實驗室評價方法,對于有效切斷傳播途徑,預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三、重要指標的制定依據
本標準是第一次制定,作為推薦性國家行業標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配套,編寫格式依據《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結構和編寫》(GB/T 1.1-2020)給出的規則編寫。技術指標等與GB 19489 《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38502《消毒劑實驗室殺菌效果檢驗方法》、《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 [(衛法監發[2002]282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第三版》世界衛生組織、《新型冠狀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標準、規范、指南的規定相符。
四、標準制訂的意義
目前國內還沒有與新型冠狀病毒消毒效果實驗室檢測和評價相關的方法,制定本標準有利于對消毒劑、消毒器械殺滅新型冠狀病毒的效果做出科學的判斷,重點場所和單位能夠選擇合適的消毒劑、消毒器械對新冠肺炎進行有效預防或控制,保護人群健康,更好地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