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有關部門,省局有關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四川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2號)相關規定,現就征集2021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在全省范圍內具有廣泛的規范性、指導性和引領性;
(三)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聯系緊密,且屬于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
(四)原則上應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五)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層級(屬于全國范圍內或全國某行業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不應申報)。
二、申報范圍
(一)具有我省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的特殊技術要求,在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項目;
(二)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急需制定的項目。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項目應對接我省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求,加強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我省地方標準的分析和研制,注重填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空缺,健全和完善我省地方標準體系。
(二)根據相關規定,有項目申報意愿的組織或者個人向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非行業主管部門的項目申請。
(三)行業主管部門對征集的項目應按照系統性、協調性、科學性的原則進行遴選和評估,擇優申報。禁止通過制定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地方標準等方式,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四)申報項目涉及其他行業的,省行業主管部門應主動與其他行業部門進行協調,并在項目申報書中寫明協調情況與協調結果。協調未果的暫緩申報。
(五)申報單位于2021年1月10日前將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申報函(含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匯總表,見附件1)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申報函、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附件2)以及申報項目重要支撐材料等材料蓋章掃描后刻錄光盤一同報送。逾期不報或材料不齊的不予受理。無特殊情況年內不再增補立項計劃。
聯系人:楊方
電 話:028-86607605
郵 箱:252130919@qq.com
附件:1. 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匯總表
2. 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
附件下載:附件1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匯總表
附件2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