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廣西地方標準制定項目計劃,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提出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強制性廣西地方標準編寫工作已完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0年12月5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將意見反饋至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0年12月5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將意見反饋至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人:黎毅,電話(傳真):0771-5303210,電子郵箱:gxjbzhc@163.com。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