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關部門,有關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省地方標準的管理,提高地方標準的質量和水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我省2020年標準化工作安排,我局決定依法組織開展地方標準集中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范圍
本次地方標準復審工作的范圍:現行有效且實施五年以上的省地方標準,名錄見附表。
二、復審內容和結論
(一)復審內容
1.是否符合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的需要;
2.是否與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交叉重復;
3.是否符合我省行政區域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以及是否滿足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要求;
4.是否存在可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5.是否有利于科學合理利用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規范,是否有助于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做到技術先進,經濟上合理等。
(二)復審結論
復審結論分為:繼續有效、修訂和廢止三種情形。
1.繼續有效:技術內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適應我省當前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水平,并滿足行業和市場發展需求。
2.修訂: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已經修訂;同類標準規范的內容需要整合;技術指標須根據當前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水平進行調整。
3.廢止:已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且標準規范內容已被涵蓋或替代;標準屬于產品類標準;涉及的主要技術已被淘汰或技術內容已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水平;存在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三、任務分工及時間安排
(一)任務分工
復審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制定誰復審”的原則實施。
1.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有關單位(見附表中“歸口標委會或單位”欄目)提出復審建議;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
2.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統籌全省地方標準復審工作開展,并會同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相關標準作出繼續有效、修訂、廢止決定。
(二)時間安排
1.2020年6月30日前,各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單位與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溝通確定復審工作方案,并對相關地方標準進行復審,提出復審結論的建議。標準文本獲取單位:省標準化研究院,聯系人:趙丹,聯系電話:0531-82679363。
2.2020年7月10日前,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將復審工作報告及確定了“復審結論”“修訂或廢止理由”的附表(紙質一份和電子文本)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
3.2020年7月31日前,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相關標準作出繼續有效、修訂、廢止決定,并通過省市場監管局官網進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
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地方標準復審工作,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規定開展工作,確保復審工作依法合規,科學有效。
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請于3月15日前將復審工作聯系人信息(姓名、單位、職務、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發送至工作郵箱。
省市場監管局聯系人:李艷、相吉利
聯系電話:0531-88527415,88527515
電子郵箱:sdbzh@shandong.cn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