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用奶油制品(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加工用奶油制品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及保質期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淡奶油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選擇性配以水、牛生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煉乳、乳糖、干酪、干酪制品、食用鹽、食糖、果葡糖漿、海藻糖,添加或不添加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磷脂、蔗糖脂肪酸酯、乳酸脂肪酸甘油酯、天然胡蘿卜素、乳酸、食品用香精、刺槐豆膠、酪蛋白酸鈉、微晶纖維素、羧甲基纖維素鈉、卡拉膠、磷酸酯雙淀粉,經預處理、發酵(添加嗜酸乳桿菌和/或德氏乳桿菌保加利亞亞種和/或德氏乳桿菌乳亞種和/或瑞士乳桿菌和/或干酪乳酪桿菌和/或副干酪乳酪桿菌和/或鼠李糖乳酪桿菌和/或唾液鏈球菌嗜熱亞種和/或乳酸乳球菌乳亞種和/或乳酸乳球菌亞種(雙乙酰型)和/或腸膜明串珠菌腸膜亞種和/或乳酸片球菌)或不發酵,經乳化、殺菌、急冷、捏合、包裝制成的食品加工用奶油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