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體系 熱力生產和供應企業認證要求(征求意見稿)
本文件規定了熱力生產和供應組織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能源管理體系的要求。
本文件的熱力生產和供應指能源通過鍋爐、換熱器等裝置對水進行加熱做功生產熱力產品,或外購熱力產品,并經管道供應給用戶,以及對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熱力生產和供應組織的類型可包括區域熱源熱力生產和集中供應、企事業單位或居住小區的獨立熱源熱力生產和供應等方式。
本文件適用于CNAS-SC190中規定的技術領域代碼1.4“熱力”和技術領域代碼1.5“其他(地熱、分布式能源、余熱等)”相關組織管理、控制和改進影響能源績效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