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和《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規定》,青海省鹽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嘉湖鹽業有限公司、青海柯柯制鹽有限公司修訂的《茶卡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經我委初步審查通過,在我委網站上公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歡迎有關單位及個人對地方標準及編制說明提出意見和建議,請于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意見提交至qhspc8244731@163.com郵箱。
附件下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茶卡鹽》標準文本(報批稿) 04.02.docx
附件下載:03.22《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茶卡鹽》地方標準編制說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