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等規定,《牡蠣采收機》農業機械專項鑒定大綱已通過專家審定與公示,現予以發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DG31/Z 001—2023 《牡蠣采收機》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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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等規定,《牡蠣采收機》農業機械專項鑒定大綱已通過專家審定與公示,現予以發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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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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