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挪威全面禁止在消費產品中使用汞后,瑞典政府于近日頒布了和挪威相似的一攬子禁令,以加強現有法令《含汞產品確定條例(SFS1991:1290)》的實施,規定除電子電氣產品、電池、車輛、光源產品可以獲得豁免外,其他消費產品從6月1日起將全面禁止使用汞以及含汞的物質,其中特別包括禁止使用金屬汞和汞齊兩種材料補牙。
與此同時,法國也發布了禁止致癌產品投放市場的法規,該法規禁止某些散發致癌、基因突變或生殖毒性物質的建筑產品和裝飾產品投放市場;明確列出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鄰苯二甲酸二辛酯三種物質清單,要求建筑裝飾和裝飾產品只有在散發低于1μg/m3(此限量依照標準NFISO16000測定和計算)的上述三種物質的情況下才準投放市場。
歐洲國家紛紛醞釀和出臺限制上述物質使用是有害物質減量化、替代化發展趨勢的重要警報信號,將對我國部分產品出口產生一定的威懾力,研發能力欠缺的中小型企業尤其將受影響。上述法令一經實施,目前大量使用汞材料的牙齒護理、化學分析、氯堿工業必須尋求其他替代技術,建筑裝飾產品也將面臨限量制約。
檢驗檢疫部門建議廣大出口企業,破解有害物質的使用難題應從如下幾方面著手:一是改變目前相關替代材料研究進展緩慢的現狀,積極推動不含有害物質的產品研發,科學評估相關指令管轄的物質,推廣使用新型材料;二是及時掌握正在修訂中的國際標準變化情況,在做好應對準備的同時兼顧與國際標準相銜接;三是加強進貨廠商的材料化學物質管理,力爭從源頭上控制外部采購產品的有害物質含量,嚴格限定使用化學物質的材料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