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日,印度尼西亞發布補遺通報,農業部門已于2009年2月簽署了農業部有關印度尼西進口木質包裝材料的木質包裝要求及植物檢疫措施的指令草案, 并在G/SPS/N/IDN/27中通報( 2006年5月29日)。該指令將于2009年9月生效。
本指令規定了以下印度尼西亞進口木質包裝材料的某些要求:(a) 通過指定入境點;(b) 向執行檢疫措施的指定入境檢疫點的檢疫官通報;(c) 無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d) 去皮及不含土壤; 及經過處理并印有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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