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TH 0001 S-2021 復合植物液(飲料)
本標準規(guī)定了復合植物液(飲料)的技術要求、生產(chǎn)加工過程的衛(wèi)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庫拉索蘆薈(Aloe veral)葉片、玉竹、山藥、桑椹、黃精、甘草、砂仁、佛手、橘皮(陳皮)、蒲公英、葛根、紅棗、薏苡仁、決明子、火麻仁、荷葉、百合、茯苓、人參(人工種植)、魚腥草、麥芽、梔子、白芷、小茴香、馬齒莧、桑葉、枸杞子、山楂、白扁豆、白果、生姜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雞內金,庫拉索蘆薈(Aloe veral)葉片經(jīng)磨漿、殺菌濃縮,其他原料經(jīng)清洗、煎煮提取、過濾、濃縮,加入紅糖、麥芽糖漿、葡萄糖漿、山梨酸鉀,經(jīng)科學方法混合、加熱調配、灌裝、檢驗、包裝等工序制成的半流體飲料的可直接飲用或經(jīng)沖調飲用的復合植物液(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