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SS 0005 S-2020 液態復合調味料
本標準規定了液態復合調味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活飲用水、骨湯(豬骨、雞骨、鴨骨、牛骨、羊骨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預處理、清洗、焯水,加蔥、姜燉煮、過濾)、動物油脂(豬油、雞油、牛油中的一種或幾種)、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中的一種或幾種)、醬油、黃豆、黃豆醬、小麥、辣椒醬、味精、雞精、食用鹽、酵母抽提物、香辛料(花椒、八角、香葉、小茴香、桂皮、肉豆蔻、蔥、姜、蒜、草果、當歸中的多種)、料酒、黃酒、花雕酒、白酒、啤酒、食醋中的多種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焦糖色、5'-呈味核苷酸二鈉、琥珀酸二鈉、羧甲基纖維素鈉、黃原膠、苯甲酸鈉、脫氫乙酸鈉、乳酸鏈球菌素、食用香精(肉味香精、麻辣香精、咸味香精、醬油香精中的一種或多種)中的一種或幾種,經混合、熬制、過濾或不完全過濾、包裝、殺菌而成的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調味料的即食或非即食液態復合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