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FL 0017 S-2020 梅花鹿鹿鞭膏
Q/JLFL 0017 S-2020 梅花鹿鹿鞭膏
本標(biāo)準(zhǔn)適用于以梅花鹿鹿鞭(人工馴養(yǎng))、山藥、茯苓、蜂蜜、狗鞭、桑椹、覆盆子、黃精、砂仁、枸杞、山楂、驢鞭、紅糖、人參(人工種植4 年生或5 年生)、瑪咖粉、牡蠣肽,經(jīng)清洗(或不清洗)、切制(或不切制)、烘干、粉碎、煎煮、濃縮、研磨、混合、分裝、包裝的工藝制成的梅花鹿鹿鞭膏(食品生產(chǎn)許可證分類為其他食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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