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JKS 0011 S-2019 食用菌固體飲料
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菌固體飲料的分類及定義、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菌類(銀耳、黑木耳、蛹蟲草(新資源食品公告中規定每日食用量≤2g)、香菇、猴頭菇、平菇、草菇、紅菇、靈芝、金針菇、灰樹花、雞腿菇、花菇、冬菇、姬松茸、竹蓀)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預處理、干燥或不干燥、及超微粉碎后,添加或不添加冰糖粉、白砂糖粉、赤砂糖、異麥芽酮糖醇、果糖、三氯蔗糖、甜菊糖苷、羅漢果甜苷中的一種或幾種,調配、混合、包裝而成的粉狀產品,可直接沖調飲用,也可作為食品等工業用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