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DHC 0001 S-2020 調味魚
本標準規定了調味魚的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分別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魚為原料,以食用鹽、味精、白砂糖、白酒為輔料,添加或不添加酒糟、搭配或不搭配以醬油,白砂糖,蔥,食用鹽,大蒜,生姜,酸菜、辣椒(整的或粉狀),植物油,黃豆醬、芝麻、香油、魚露、香辛料中一種或多種,經混合或不混合,真空包裝而成的調味包(非即食),經原料預處理、清洗、腌制、風干或不風干、包裝制成的調味魚,經蒸煮烹飪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