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HCH 0005 S-2019 復合調味料
本標準規定了復合調味料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過程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食用牛油、辣椒、豆瓣醬、豆豉、食用菌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輔以泡椒(醬腌菜)、泡姜(醬腌菜)、泡酸菜(醬腌菜)、食用雞油、雞精調味料、味精、白砂糖、單晶體冰糖、食用鹽、生姜、大蒜、大蔥、洋蔥、花椒、胡椒、釀造醬油、黃豆醬、食用淀粉、芝麻、枸杞、桂圓、紅棗、復合香辛料(八角、砂仁、肉蔻、白蔻、良姜、香葉、丁香、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白芷)、食用香精香料、雞粉調味料、牛肉粉調味料、雞肉精膏、牛肉精膏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5’-呈味核苷酸二鈉、琥珀酸二鈉、山梨酸鉀、雙乙酸鈉、乙基麥芽酚、辣椒紅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輔料,經預處理、炒制、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不同品種半固態復合調味料。
適用于以雞精調味料、食用鹽、味精、食用淀粉、復合香辛料(八角、砂仁、肉蔻、白蔻、良姜、香葉、丁香、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白芷)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輔以白砂糖、辣椒、生姜、大蒜、花椒、胡椒、食用香精香料、雞粉調味料、牛肉粉調味料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輔料,經預處理、烘炒(或不烘炒)、粉碎(或不粉碎)、混合調配、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不同品種固態復合調味料。
適用于以水、雞精調味料、食用鹽、植物油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輔以味精、食用淀粉、復合香辛料(八角、砂仁、肉蔻、白蔻、良姜、香葉、丁香、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白芷)、白砂糖、辣椒、生姜、大蒜、花椒、胡椒、枸杞、食用香精香料、雞粉調味料、牛肉粉調味料、雞肉精膏、牛肉精膏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山梨酸鉀、琥珀酸二鈉、乙基麥芽酚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輔料,經預處理、粉碎(或不粉碎)、混合調配、煮沸、保溫滅菌等工藝加工而成的不同品種液態復合調味料。
適用于以植物油為主要原料,輔以辣椒、豆瓣醬、花椒、生姜、復合香辛料(八角、砂仁、肉蔻、白蔻、良姜、香葉、丁香、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白芷)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輔料,經預處理、粉碎(或不粉碎)、混合調配、保溫(或炒制)、過濾靜提等工藝加工而成的不同品種食用復合調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