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花果草本茶(代用茶)的技術(shù)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葛根、枳椇子、梔子、菊花、決明子(炒)、枸杞子、陳皮、重瓣紅玫瑰、山楂、桔梗、紫蘇籽、杏仁(甜)、羅漢果、胖大海、玉竹、百合、桑葉、橘紅、甘草、大棗、薄荷、龍眼肉(桂圓)、桑椹、蒲公英、茯苓、荷葉、金銀花、黃精、酸棗仁、肉豆蔻、芡實、薏苡仁、赤小豆、烏梅、玉米須、干姜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jīng)前處理、粉碎(或不粉碎)等工藝加工制成的采用沖泡(浸泡或煮)方式供人們飲用的花果草本茶(代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