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DKE 0002 S-2021 蒸餾果酒
本標準規定了蒸餾果酒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蘋果、梨、酸棗、櫻桃、桃、覆盆子(樹莓)、石榴、桑葚、山楂、大棗、枸杞、獼猴桃、香蕉、木瓜、椰子、哈密瓜、火龍果、檸檬、楊梅、草莓、李子、芒果、西瓜、柿子、柚子、橘子、橙子中的一種為原料,經挑選、清洗、去皮或者去核、破碎、添加或者不添加生活飲用水,添加酵母、果膠酶(來源于黑曲霉Aspergillusniger),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經發酵、蒸餾、貯存、勾調、灌裝、包裝加工而成的蒸餾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