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國際標準的程度,應在標準的引言中說明,并寫明國際標準的編號、年份和名稱。如:本標準等同采用(等效采用、不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名稱)。就是說,在標準的引言中要用全稱的方法表示采用的程度。表示方法如下:
GB××××-××××
ISO××××-××××
為便于查找統計,采用國際標準的程度,在標準目錄、清單中就分別用三種圖示符號表示,在電報傳輸或電子數據處理中可分別用三種縮寫字代號表示。
采用程序
圖示符號
編寫字母代號
等同采用
等效采用
不等效采用
≡
=
≠
Idt或IDT
Eqv或EQV
Neq或NEQ
采用國外先進標準的程度劃分,可以參照采用國際標準的程度劃分,也分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不等效采用三種。關于采用國外先進標準程度的表示方法,為了與采用國際標準有所區別,可在標準的“附加說明”中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