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25項推薦性地方標準集中復審結論
廢止64項,轉化3項,協調2項,修訂89項,繼續有效567項。清單詳見附件1。
二、324項推薦性地方標準計劃集中復審結論
廢止30項,繼續有效324項。清單詳見附件2,。
三、其他事項
(一)對于結論為廢止的地方標準(計劃),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行廢止;
(二)對于結論為轉化國家標準的地方標準,請歸口單位按照國家標準制定程序開展申報工作。
(三)對于結論為協調和修訂的地方標準,請歸口單位組織修訂相關標準,于2018年12月形成新的標準文本報批;
(四)對于結論為繼續有效的地方標準(計劃),請歸口單位繼續做好標準的實施監督和分析評價,適時組織復審;按照地方標準制定程序,做好計劃項目的起草上報工作。
附件:1.推薦性地方標準集中復審結論清單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