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3 月,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共收到醫療服務、血液、放射衛生防護標準專業委員會報送的18 項標準報批材料,共發出標準審查意見通知書19 份。經監督中心審查,上報衛生部的有《中小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范》等3 項學校衛生標準、《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的診斷》等3 項職業病診斷標準、《醫院消毒衛生標準》1 項消毒衛生標準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5 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根據衛生部修改意見,衛生監督中心再次報批的有《室內空氣中二氧化硫衛生要求》、《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6 部分:衛生監測技術規范》等4 項環境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