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纖局在浙江省杭州市組織開展GB/T9176-2006《桑蠶干繭》、GB/T9111-2006《桑蠶干繭試驗方法》國家標準宣貫培訓活動。來自江蘇、浙江、安徽、山東、廣西、重慶、四川、云南等12個蠶繭生產省(自治區、直轄市)32家纖檢機構、3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10家繭絲生產經營企業的68名代表參加了培訓。
GB/T9176-2006《桑蠶干繭》、GB/T9111-2006《桑蠶干繭試驗方法》國家標準于2006年9月18日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布,同年12月1日實施。該標準是對1988版《桑蠶繭(干繭)分級和檢驗方法》國家標準第一次進行了完整、全面的修訂。此次培訓旨在解決檢驗機構和生產經營企業在標準內容理解、新舊標準對接及標準使用等方面不統一或不明確的問題。國家繭絲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繭絲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浙江大學的專家、教授就國家標準的釋義、優質蠶繭生產與質量檢測、新舊國家標準相關指標的對接與應用、桑蠶繭檢驗制度的歷史沿革等內容進行了詳細地專題講解和介紹,與會代表反映良好。培訓活動達到了統一理解、規范應用、拓展思路、相互交流的目的,對《桑蠶干繭》等國家標準的進一步推廣應用和改進完善將起到積極作用。
另據中纖局向全國主要桑蠶干繭生產加工企業針對桑蠶干繭相關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的情況表明,《桑蠶干繭》標準中指標組成的合理性、適用性和實用性反饋調查的滿意度為96.8%,其中:滿意的為86.8%,基本滿意的為10%.《桑蠶干繭試驗方法》標準中試驗流程、試驗項目、試驗條件、試驗結果等項目的全面性、合理性、規范性、吻合度、可執行性反饋調查的滿意度為92.8%,其中:滿意的為44.9%,基本滿意的為47.9%.調查顯示:桑蠶干繭質量指標組成的合理性、出絲率和解舒絲長表示方法適用性、質量標志的組成及適用性和實用性、試驗項目的組成等項目的滿意度均為100%.但是,在相關試驗條件設定、繅剩繭折算等方面還需要有關機構和企業經過廣泛的調查研究,予以調整和完善。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反映,修訂后的桑蠶干繭等國家標準在科學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符合我國繭絲生產、交易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