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陳泥)來自市質監部門的消息說,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月餅銷售包裝計量檢驗規則(試行)》已于近日出臺。根據質檢總局的通知要求,質監部門將在中秋節前按照《規則》的規定和程序,對月餅生產者和銷售者開展月餅包裝計量監督檢查,并于國慶節前后匯總公布檢查結果。
據介紹,2006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于《月餅》強制性國家標準中,規定了月餅包裝的容積率等的測定方法。而且在"包裝"部分明確規定:"包裝成本應不超過月餅出廠價格的25%"、"每千克月餅的銷售包裝容積應不超過9.00×103cm".但國家標準并未對檢測儀器、檢測程序等做出更細致統一的要求,這不利于提高檢測結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此次出臺的新規則旨在通過制定月餅銷售包裝計量檢驗的具體程序和方法,以保證判斷月餅是否過度包裝時不再是主觀判斷,而是用檢測數據說話,可以說是對標準的細化。例如在"計量檢驗"部分,《規則》規定:對月餅銷售包裝的長度、寬度和高度測量的主要測量設備為鋼直尺。
近年來,國家和相關行業部門,對月餅市場的監管越來越嚴。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2010年4月1日,《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即將實施。這也是我國繼2005年首次整頓月餅過度包裝后,再次為月餅包裝"瘦身"開出藥方。新標準將強制要求月餅外包裝不得超過3層,并建議包裝成本占總價值比例從2005年劃定的25%降至12%.